西藏税务最新版是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为当地纳税人量身打造的手机税务服务应用。它界面简洁清爽,操作简单易懂,功能也十分完备。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这里完成申报缴款、预约办税、发票申领、代开发票等多种操作,从而省去不少繁琐的流程。
西藏税务最新版除了具备便捷的税务申报与查询功能外,还着力于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税务服务。纳税人可借助这款软件在线咨询税务方面的疑问,平台会及时解答问题并给出专业的指导建议。此外,软件内还设有税务培训课程以及各类宣传资料,助力纳税人进一步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从而提升自身的税务合规能力。
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与法规,同时掌握各类税务申报、查询及咨询等功能
凭借便捷、高效、安全的特性,为西藏地区的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带来了全新的税务服务体验
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发票申领服务,用户无需再亲自前往税务部门,也不用长时间排队等候
系统跳转至实名认证环节,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人脸扫描,比对通过后系统显示“认证成功”
打开手机移动办税应用,选择“企业办税”选项,接着点击页面上的“更多”按钮,然后切换登录方式为“扫脸实名登录”。
请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与识别号一致)以及“企业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
选择对应的人员身份,若该身份尚未完成实名采集,系统会显示“去采集”按钮,点击此按钮即可进入实名信息采集流程。该流程需调用支付宝,且需确保支付宝当前登录的信息与待采集人员的信息完全一致。
请点击“+”按钮拍摄身份证照片,拍摄时请确保画面清晰,否则可能会导致身份比对失败。
身份信息核实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补充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移动号码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以便接收短信验证码。)
系统会调用支付宝,接着点击“同意并认证”,之后支付宝会进行扫脸操作。
扫脸认证成功,返回手机办税。
采集成功后,“去采集”按钮会变为“确定”按钮,以此表示采集成功。
个人用户需先按上述步骤完成注册登录;企业用户则可在登录页面的企业业务模块中,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登录。
登录完成后,进入办税页面,选择相关服务功能并点击即可进行办税操作。
另外,该应用还具备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功能,同时支持申请作废相关代开发票。
在应用的服务页面中,能够开展社保费缴费证明的查询与查验工作。
用户若想使用更多功能,可点击首页右上角的“+”图标,接着选择【搜索】选项,再输入关键字就能查询所需的办税服务了。
一、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评价方式,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开展级别评定工作。纳税信用级别具体划分为A、B、M、C、D五个等级。
二、纳税人减免税办理包含以下三类情形: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即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备案或核准,在办理纳税申报环节可直接享受相应税收减免;核准类优惠,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拥有法定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后,方可执行的减免税政策;备案类优惠,则是具备对应减免税资质的纳税人,在完成规定的备案手续后,无需税务机关核准就能自行执行的减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注意事项是为切实便利纳税人推出的指导性、提示性服务措施,主要涵盖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希望了解的内容,以及可能出现的涉税风险等。其中所列事项均由税务机关结合纳税服务实践经验梳理而成,仅作纳税人参考之用,实际执行仍需以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纳税人若未正确且全面履行纳税义务,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实名办税指的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之前,对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开展采集与验证的制度。通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后续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无需再提供登记证件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五、“套餐式”服务是在保障税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助电子税务局,推动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与相关办税事项同步办理,对涉税事项进行集中处理的服务模式。
六、纳税人若上门办理涉税事项,需提交纸质版资料;若通过网上或移动终端办理,则按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此外,本指南所提及的办理材料,未标注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标注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标注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七、信息共享是指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只需要纳税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八、自2021年4月1日起,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若首次出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中列出的事项,同时该事项危害后果较为轻微,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之前主动完成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要求的限期改正时间内完成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九、电子送达的定义为:在获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受送达人”)的同意后,税务机关可借助电子税务局等指定系统,向受送达人发送电子版式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受送达人能够依据电子送达的文书办理涉税相关事务,行使自身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