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6-02-28 16:48:08
近日,云南一起涉及婚姻欺诈的赔偿案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在与前妻离婚三年后,通过亲子鉴定得知,两人九年婚姻期间所生的三个孩子里,有两个并非自己亲生。法院最终判定前妻需赔偿4.05万元,该判决结果随即引发社会各界对婚姻欺诈赔偿标准的热烈讨论。
据悉,王某甲和赵某甲在2017年结为夫妻,而赵某甲在婚前就已经有一个儿子了。结婚之后,他们又有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分别是在2018年和2022年出生的。不过,第三个孩子出生后,王某甲依据受孕的时间产生了怀疑,觉得这个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因为这件事,两人之间起了争执,最后在2022年12月通过协议离了婚。离婚的时候,赵某甲主动放弃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双方约定,长子由王某甲来抚养,次子则由赵某甲自己抚养。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2025年8月,王某甲选择为两个孩子做亲子鉴定。结果让人大吃一惊:长子确实是王某甲的亲生孩子,可次子以及2022年出生的第三个孩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原来,离婚的时候,赵某甲掩盖了次子并非王某甲亲生这一事实,使得王某甲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签订了财产分割与抚养相关的协议。
面对这一事实,王某甲将前妻赵某甲诉至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与抚养费的诉求。法院经审理认定,赵某甲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给王某甲带来了精神伤害。此外,结合赵某甲目前无收入、需抚养三个子女及照顾患病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离婚时已放弃财产分割的情况,法院酌情判决其支付王某甲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此外,王某甲为非亲生子王某乙支付的抚养费(自2018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按照当地每月500元的平均生活标准计算,赵某甲应累计返还2.55万元。上述两项费用相加,赵某甲总共需向王某甲赔偿4.05万元。